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研究,对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进行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1.将《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基本条件”第(二)点“有良好的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身心健康,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调整为“有良好的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身心健康,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将《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工作程序”第(一)点“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根据基本条件择优推荐干部参加公开选调考试(每个单位原则上可推荐 1 人,符合条件、优秀人员较多的单位可以推荐 2 人),应提交推荐函、报名表等资料。”调整为“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根据基本条件择优推荐干部参加公开选调考试,应提交推荐函、报名表等资料”。
特此公告。
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