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龙”捕捞买卖 “全链条”获刑担责 洞庭湖水域一非法捕捞案开庭审判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1-01-27 16:33:06

今天,由市公安局侦办、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何某等2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君山区法院开庭。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守护长江流域生态文明。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间,何某等10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多次采取电击、“地笼王”、“迷魂阵”等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式捕捞水产品,非法获利13.7万余元。而吴某等10人明知渔获物为非法捕捞水产品,依然进行收购转卖,形成了水产品非法捕捞到买卖的“全链条”。

检察机关认为,何某等10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吴某等10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何某等10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各类水生动物的种群繁衍,破坏了长江水域渔业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而吴某等10人也应当对生态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所有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由于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李璐 熊拓

责任编辑: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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