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刑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0-12-28 17:30:41

今天,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周某、何某、胡某等14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取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中国园田螺538余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依法判处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管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对其中部分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没收违法所得100多万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93万余元

记者 李璐 张志恒

责任编辑: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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