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王某等四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云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溪区人民法院院长、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履职。该案系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王某、张某、孙某、周某通过购买、私自提取、非法生成等方式收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后贩卖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牟取利益。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到三年不等(对孙某、周某适用缓刑),均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责令四名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停止侵害,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机关提醒:尽量不向或少向外界透露个人信息;对于含个人信息的凭据要妥善处理;不要相信街头不规范的市场调查,不随意填写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不要随便打开陌生邮件、来路不明的APP或者链接,尽量不要连接公共场所的WIFI,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保证上网安全。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李璐 熊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