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 (记者 罗 远 通讯员 方承星)近日,一名环卫工人在土桥美食街附近工作时,被一辆小车撞倒。随后,小车司机并未下车,也没做出任何处置,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岳阳楼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由于事发时间为早上六点,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者,民警于是通过智能交通系统,调取周边监控,锁定肇事者车牌后,依法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传唤。
肇事驾驶员杨某:当时我怕把垃圾搞到地上,要清理啊很麻烦。
现场:不管麻不麻烦,你作为驾驶员,撞到东西,撞到公私财物也好,伤人也好, 作为一个驾驶员,都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配合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发现伤者还要及时施救,这是作为一个驾驶员的法定基本义务。
经讯问,驾驶员杨某承认了撞倒环卫工人并逃逸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民警对杨某做出了驾驶证计12分,罚款2000元的重罚,并认定杨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