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
《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第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鼓励与倡导、规范与遵守、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条例》专门设置了7条鼓励行为和10条倡导行为,还明确规定了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条例》将《岳阳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明餐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禁止车窗抛物等特色工作融入法规,转化为法言法语。
《条例》的出台,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治理阻碍社会文明发展的诸多问题,为提升岳阳城市管理水平和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和氛围提供制度保障。
市领导马娜、陈光荣、黎作凤、孔福建参加《条例》贯彻实施启动大会。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李璐 廖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