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土地征收公告其中指出将征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集体土地
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岳征地办告字〔2020〕 K001号
岳阳市分水垄路中段等三条道路打捆建设项目(增减挂钩)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2020〕政国土挂字第166号
三、批准时间:2020年5月21日
四、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分水垅社区居民委员会、梅子柿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征地位置: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三)征地面积:7.4339 公顷(合111. 5085亩)
六、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8〕8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二)村民住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经开区高铁新城开发建设协调指挥部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拟征地告知书》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补偿登记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联系人:彭英鹏 联系电话:0730-8720842特此公告。
岳阳市人民政府征地管理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
来源: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