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拓展实践育人空间和阵地,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教体发〔2019〕6号)和《岳阳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指引》(岳教体发〔2025〕3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我市将继续遴选推荐一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并对岳阳市已认定的57家研学基地(营地)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国情教育、国防科工和自然生态教育为主要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具有较好引领示范作用的各类教育基地、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文化场馆、大型公共设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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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传统文化板块
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革命传统教育板块
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1年以上且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课程建设
开发了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课程体系完整、实践活动丰富的研学实践课程,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程评价等四大要素。
具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且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特种设备要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配备专业研学实践指导老师,能够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建立研学实践指导老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具有比较丰富的接待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经历,具有单团接待2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经验。场馆场地功能齐全,布局科学合理,区位条件好,交通、食宿、医疗便利。
研学实践的收费项目要定价合理,报价与收费标准统一,必须经当地教育、发改部门核准,实行门票减免等优惠,标准向社会公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
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安全保障人员充足、措施完备,具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开设有门户网站或公众微信号,公开开放接待时间、主要研学课程、适宜对象、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具备信息登记、内容管理、反馈评价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常态化开展研学质量评价。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违规或不良记录。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三、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除必须具备基地所有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研学线路
营地周边研学资源丰富,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至少已开发3条以上的研学线路,形成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能够满足学生 2-3天研学实践教育的需求。
师资队伍
配备研学实践教育专员,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开辟有多种教育服务项目,设计规划有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
按能同时接待学生活动的上限人数计,有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的研学实践教育室内活动场所;能为中小学生集体研学开辟“绿色通道”。
具有能同时接待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床位,住宿区相对隔离。住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完善的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的、足量的安保人员。
有专门的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就餐区,能同时接纳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集中用餐;符合国家餐饮卫生标准,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
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附近30公里范围内,有可以随时施行急诊医疗的医院及救助资源。
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主要通道和重点部位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监控影像资料保存至少30天;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应急预案齐全。
投诉处理制度完善,包括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受理投诉的专职人员、投诉处理程序与时限等内容,投诉渠道畅通。
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附件1),并按“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申报资料清单”(附件2)要求附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出具意见后报市教体局。市属单位申报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向市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获评市级(含)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直接向市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县市区推荐
每个县市区可择优推荐2-3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开展实地核查,再向市教体局推荐。

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发改、市场监管、文旅广电等部门专家组成工作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条件,综合使用材料评审、现场勘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名单。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体局提出,市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市教体局牵头发文认定为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

为强化监管,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实行周期管理,两年一期,复评工作与本次推荐工作一并开展。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发改、市场监管、文旅广电等部门专家组成工作组,对岳阳市57家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附件3)进行复评,复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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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送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汇总报送《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复审申请表》(附件4),附申请表提供自认定以来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工作报告,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复评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教体局集中审核。复评工作组将通过材料审核、抽样现场踏勘评估等方式,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经营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场馆设备、课程建设、导师团队、安全管理、食宿条件、服务接待能力及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复评合格的,公布名单,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

退出机制
管理周期内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称号: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营地)称号的;
(2)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3)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
(4)研学课程开设指导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的;
(5)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6)有价格欺诈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不提交复评申请或复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可抗原因造成必须退出的。

来源:岳阳教育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