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增设部分执法取证设备。现将增设的点位和抓拍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通告,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为宣传告知期,2025年7月16日0时启用。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地址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闯 红 灯 设 备 | 岳阳县长丰路与富荣路交叉路口 |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
2 | 岳阳县长丰路与东方路交叉路口 | ||
3 | 岳阳县长丰路与城南路交叉路口 | ||
4 | 岳阳县城南路与青山路交叉路口 | ||
5 | 岳阳县天鹅路与城南路交叉路口 | ||
6 | 岳阳县东方路与青山路交叉路口 | ||
7 | 岳阳县春风大道与岳雅路交叉路口 | ||
8 | 岳阳县黄沙街集镇路与茶场路交叉路口 | ||
9 | 岳阳县岳兴大道与新开塘路交叉路口 | ||
10 | 固定测速设备 | 岳阳县G240国道1572KM+20M南向北方向 |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限速值80公里/小时) |
11 | 岳阳县S308省道105KM+700米南向北方向 |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限速值70公里/小时) |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18日
来源:(岳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