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5-04-30 16:03:26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月04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如下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审期限和依据中写明:“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省级勘察设计协会评定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分别按省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对应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评奖当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如该奖项年度内多批次公布的,奖项数量按上年度各批次累计总数为准。”对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有对每年获奖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的规定的,请问其当地建筑业协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查询截图或评标办法文件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的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对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有对每年获奖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的规定的,其当地建筑业协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查询截图或评标办法文件复印件可以作为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只需要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3、投标函格式8、资格审查、信用等资料“(10)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良信用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如无不良信用信息的,该部分是否仅需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回复:仅需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扣分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信息”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是否在“12、其他”中承诺无上述情况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回复:在“12、其他”中承诺无上述情况即可,无需提供网上相关截图等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P130页描述“投标人对工程费、设计费、预备费进行报价(其中工程费参考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格式报价.....。”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时,工程费格式是否参考招标资料“概算清单”压缩包中的2024概算模版报价即可?

回复: 是,参考“概算清单”压缩包中的格式。

6、招标文件P13页描述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2511600.67元,但招标资料“概算清单”压缩包模版中,工程费汇总金额为52190558.97元,两者相差321041.70元;根据《概算评审报告》知道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52511600.67元)包含了室外绿化和抗震支架,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时,是否自行增加两个单位工程将“室外绿化60000.00元和抗震支架261041.70元”(不优惠)放入“概算清单”模版中?

回复:是。

7、招标文件P128页《1.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格式是湘建建函【2023】49号总承包计价模式的汇总表,但是本次投标是概算模式报价,请问本次投标报价填写《1.投标报价汇总表》时,是否有只填写“1、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预备费”、“投标总报价”相关费用即可?

回答:是,没有的不用填。

8、招标文件P37“其中”评审项目无具体评审标准,且“其他”评审分值为0,但是招标文件P133中“技术方案编制要求”含有“其他”,是否“其他”无需编制?。

答:“其他”无需编制。

9、招标文件P17中要求“技术方案不包括BIM工作方案”,且招标文件P36中不含“BIM工作方案”评审标准,且“BIM工作方案”评审分值为0,但招标文件P133中“技术方案编制要求”中含有“BIM工作方案”,是否“BIM工作方案”无需编制?

答:“BIM工作方案”无需编制。

10、招标文件P37中评审项目中含有“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但是“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是针对整个施工组织设计整个版面和内容的评分,且招标文件“技术方案编制要求”中无“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的编制要求,是否“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无需编制?

答:“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无需编制。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本答疑澄清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北街431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37627788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易桂花 ;

电    话: 18274023395;

邮    箱:393316533@qq.com

责任编辑:王炫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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