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4-04-25 19:05:01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陶江云)424号,岳阳市中级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在湘阴县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先予执行增殖放流活动,被告李某某等三人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参加并进行现场监督执行。


被告 李某:这种违法的(事),反正今后再也不去了,要我去捡鱼都不去了。


君山区检察院和湘阴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事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期满后,由于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岳阳中院环资庭负责人 王延红:我们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中,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保证了司法的有效推动。


省政协委员 曹景毅:通过群英断是非的方式讲事实、摆道理、明法理,让案件的当事人充分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峻性,(当事人)对法律进行了理解,自愿地成为长江保护普法宣传员。


本次鱼苗被告出资由湘阴县农业农村局购买,本次放流草鱼、鲢鱼、鳙鱼3000尾,并向渔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过严格检验检疫后,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鱼种进行科学增殖放流,确保达到修复水生资源的效果。


下一步,岳阳中院将继续积极发挥诉前调解的功能,抓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公众参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司法力量保护水生态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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