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小麦也需赔钱?】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4-01-31 20:32:51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陶江云)近日,岳阳中院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桑湖保护站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10月至20235月期间,被告肖某、候某在明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垦种植的情况下,在该保护区内种植冬小麦20余万平方米。经认定,被告肖某、候某开垦种植的区域属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和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范围。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聂晴晓:非法占用、开垦湿地共计215447平方米,也就是323亩,建议通过补偿性水生物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经评估,被告肖某、候某的行为对保护区滩涂湿地造成了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导致保护区底栖生物以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直接生态损失共计14万余元。


被告 候某:因为我看别人都种了,每年都种了,我们不知道会犯法,往后再不做违法的事了,什么事都问清楚了再搞,希望大家都不要学我们的样,好好地保护洞庭湖湿地。


庭审中,经过法官释法,两被告已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并愿意积极赔偿,公益诉讼起诉人也同意调解,法院休庭后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岳阳中院环资庭法官助理 曹维:我们到案发地巡回本案,也是希望教育周边湖区的民众爱护好我们的环境,遵纪守法,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下一步,岳阳中院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扎实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用司法之力守护好一江碧水,通过在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对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周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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