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岳阳文学艺术奖申报启动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3-09-12 16:15:06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出精品、出人才,繁荣和发展我市文学艺术事业,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岳阳市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开展第六届(2020年-2022年)岳阳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对我市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奖励。

01

文学类



1.体裁: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艺评论、诗词、楹联。
2.参评条件:
(1)长篇文学作品(非结集)公开出版,单书单号。
(2)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纯文学期刊,以及《文艺报》《中国艺术报》、国家级报纸副刊发表的作品均可申报
(3)艺评论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纯文学刊物、艺术类刊物、文艺评论与研究类刊物、综合性人文社科期刊、高校学报和《文艺报》《中国艺术报》、国家级报纸副刊发表,均可申报;诗词申报作品须获中华诗词学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等级奖;楹联申报作品须获中国楹联学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等级奖。
评奖名额共25个,评选原则为宁缺毋滥。
3.兑奖条件:在省文联、省作协及以上和省级及以上出版集团主办的公开发行的纯文学刊物上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艺评论、剧本均可参加兑奖(国家各部委和副省级城市主办的刊物不在之列)。兑奖不限名额,获奖作品不再参加兑奖。

02

艺术类


全部采取兑奖办法,总名额不超过54个。

1.戏剧:

(1)入选中国艺术节作品。

(2)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作品。

(3)获中国映山红民间戏剧节金奖剧目及单项奖作品。

(4)获省艺术节“田汉大奖”“田汉特别奖”“田汉新剧目奖”“田汉小剧目奖”及“田汉单项奖”和“三湘群星奖”金奖作品。

2.电影:

(1)国际影展获奖或“全国重点推荐”的影片。

(2)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影。

(3)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

(4)在全国院线公映的电影。

(5)获亚洲微电影节“金海棠奖”作品。

3.电视:

(1)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

(2)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作品。

(3)获湖南省优秀电视剧一等奖作品。

(4)湖南广播电视奖文艺类一等奖作品。

(5)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

4.广播:

(1)获全国优秀广播剧金奖、提名奖的作品。

(2)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

(3)获湖南省优秀广播剧一等奖的作品。

(4)湖南广播电视奖文艺类一等奖作品。

5.音乐:

(1)入选中国艺术节作品。

(2)在中央电视台各频道播出的优秀作品和表演。

(3)获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作品。

(4)获省艺术节群星奖金奖作品。

(5)获文化和旅游部展演优秀奖、省文化和旅游厅展演一等奖作品。

6.舞蹈:

(1)入围参演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群星奖”的作品。

(2)入围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舞蹈参演作品。

(3)获湖南省艺术节“三湘群星奖”、湖南省“欢乐潇湘“全省群众文艺汇演决赛、中国舞蹈家协会组织的全国舞蹈展演、湖南省选拔赛等级奖作品。

7.美术:

(1)入选美术国展及进京展作品、全国青年美展届展的作品。(2)获中国美术金彩奖、入选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

(3)入选中国体育美术展,全国建党、建军周年美术作品展的作品。

(4)入选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作品。

(5)入选中国美协及其专业艺委会举办的专业性美展并获得入会资格的作品。

(6)获湖南省艺术节最高奖的作品。

8.摄影:

(1)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及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品牌展作品。

(2)获湖南省摄影届展等级奖。

(3)入展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湖南省艺术节最高奖的作品。

9.书法:

(1)入选中国书法“兰亭奖”作品、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作品。

(2)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作品。

(3)入选中国书协书体专项展的作品。

(4)中国书协举办的全国品牌展览获奖作品。

(5)获湖南省书协届展等级奖、省艺术节最高奖的作品。

10.杂技魔术:

(1)入选参演中国杂协举办的全国赛展活动。

(2)“金狮奖”全国杂技比赛等级奖作品。

(3)在中国北京国际魔术节、上海国际魔术节上表演及获奖作品。

(4)参加省级活动演出、独创的杂技魔术作品。

11.民间艺术:

(1)入展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作品。

(2)入选“刘开渠根艺奖”、中国民协主办的全国民间工艺美术各类届展、博览会作品。

(3)获湖南省民间艺术节一等奖的作品。

(4)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传承人。




责任编辑:周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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