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罗先宇 彭杨)为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共同制定《岳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于8月1号正式施行。
该《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要在监管银行申请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与预售资金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将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专款专用。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张勤慧:我们出台该办法就是为了防止出现项目烂尾停工的现象,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施工方、材料供应商、农民工及时结算工程款、材料款和工资。
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后,监管部门可对开发商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管,对于违规企业,可责令其整改、暂停资金拨付、暂停商品房网签、备案等,对于违规金融机构,将取消其监管银行资格。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张勤慧: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认真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保障资金安全,确保项目如期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