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划重点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3-03-15 20:35:47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今天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围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受损如何维权,我们来听法官普法划重点,


法官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也包括商品服务的接受者。


市中院环资庭副庭长 赵顺容:购买商品者的家庭成员,以及被赠予使用商品的人,这些主体都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范畴。另外还有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资产品的,他参照消费者的身份受到保护。


法官提醒,当我们的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四种方法维权。分别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最后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中院环资庭副庭长 赵顺容:我们面对营销广告,要加强理性、适度消费,避免盲目跟风造成损失。在收到商品以后,要及时查验商品并保留验货视频等证据。在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都设有处理投诉的部门,可自行协商解决,还可以向当地的行政机关投诉,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理性维权,避免提出不合理诉求,增加诉讼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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