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操心的小编又上线了
提醒各位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延长至2月28日
就算再忙也不要忘了这件事哦
如果错过了,
不能享受今年的基本医疗、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
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要求,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
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即日至2023年2月28日
每人每年350元
缴费成功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1、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识别下方二维码)、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2、可携带身份证、现金或银行卡到对应的区农业银行、区农村商业银行等柜台、网上银行和自助终端进行缴费,以机打小票或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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