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经机构自主申报、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县教体局网站公示,目前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现将华容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一批“白名单”予以正式公告(详见附件,顺序不分先后)。并将《华容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一并下发,请各相关学校和入围培训机构遵照执行。
附件:1.华容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第一批“白名单”
2.华容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华容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
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一、学校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基本程序
1.发布招选通告。由学校负责发布招选通告。根据学生需求,综合学校发展特色,通告内容应包括非学科机构资质、非学科培训项目类型、数量及招选方式等事项。
2.开展项目申报。列入华容县“白名单”的非学科机构,对照学校招选基本条件,可自主向学校申报。申报的非学科机构须提供拟参与该课后服务项目的师资名单、工作合同等资料。
3.组织展示评议。学校通知申报的非学科机构进行项目集中展示。展示内容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资质、项目特色、服务团队、服务报价、服务品质、安全措施等方面。在展示环节,学校应当邀请有关专家并按一定比例推选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代表(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对展示项目进行评议。评议一般采用投票方式,投票规则及赞成票的具体门槛比例由学校设定并在招选通告中载明,赞成票的门槛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没有达到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不得引入校园。
4.公布入围项目。在通过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中,经学校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拟入围项目。学校对拟入围非学科机构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入围项目并由学校予以公布。
5.签订服务合同。学校与入围的非学科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合同。首次招选的项目一般签订1年期合同,如果师生、家长对培训项目满意度比较高(满意度门槛比例由各校明确),可将合同期限增加至2年,合同期满后须重新招选。签订的合同须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二、日常管理
1.项目管理。学校须将选定的非学科机构、服务项目、参与人员等登记造册。非学科机构须在学校统筹安排下开展课后服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学校学科类教学及服务。
2.人员管理。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人员必须为白名单所公示的授课教师,且只能从事相对应课程的任教。
3.经费管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引进的非学科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在学校统一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中按规定列支,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或个人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要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4.器材管理。学校应当建立非学科机构使用本校软硬件设施、设备登记制度。引进的服务项目若需使用学校有关器材、场地等软硬件设施,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或与学校协商解决。引进的服务项目若需学生自备器材、工具,须在学生报名参加前告知。
5.安全管理。各学校应当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延伸至课后服务时间;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完善安防设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包括学生信息安全)的各项规定。学校与非学科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在服务合同中做出职责划分;对于特殊类型项目,可在服务合同文本中附加有关安全条款。
三、评估和退出机制
(一)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学校一般每学期组织1次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学校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二)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1.由学校与非学科机构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学科机构应当退出“白名单:(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2)非学科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3)非学科机构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4)非学科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出现上述相关情形,学校应当及时报县教体局。经核查如果情况属实,由县教体局将相关非学科机构清理出区域“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3.若非学科机构因违规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暂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白名单”的决定。
来源: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