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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因素等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目前最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版),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在职业病诊断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四、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有调查显示,近30年来,我国职业病累计报告数达50多万例,近年来仍然呈现上升的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和迟发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职业病实际人数要高于报告人数,希望大家能够增强职业卫生法治意识,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

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尹卉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万灵 汤鹰智 周冰冰
特约通讯员 韩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