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 陶江云) 进入今天的“法官以案说法”。平江网民单某用手机观看某平台短视频时,因在留言区写下不尊重创作者的不文明内容而惹上官司,被法院判决书面赔礼道歉。
曾某在某社交平台注册账号,主要发布生活幽默类原创小视频,收获粉丝8000多人,点赞14万+。去年10月,单某在曾某发布的一条浏览量达1.8万次的小视频中,使用骚扰性的不文明方言留言。曾某要求立即删除并书面道歉,单某因拒绝被起诉到法院。
平江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邵晨薇 :单某的留言是当地方言,留言内容含有骚扰、侮辱性的意思,从曾某的视频数据可以看出,她在当地有一定的粉丝量,单某的恶意评价,给曾某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法院提醒,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该案中单某的行为已经侵害到曾某的民事权益,应承担书面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平江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邵晨薇 :公民在网络上有自由评论的权利,但在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应当谨言慎行,自觉保护网络环境,维护公序良俗,传递正能量,让网络更文明、社会更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