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未经批准进入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告知书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2-11-24 19:20:18

关于禁止未经批准进入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告知书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经国院批准建立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首批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区自然风景优美、鱼类资源丰富、候鸟、麋鹿等野生动物在此越冬栖息,大批群众未经允许进入湖区,既给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理造成了严重困扰,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守护好一江碧水,保护东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广大市民群众:

一、东洞庭湖湿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禁止擅自进入保护区湿地开展观光、游玩、戏水、垂钓、徒步、探险、洲滩越野、野营和野炊等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醒: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入或招揽、组织他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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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易潺 张灵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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