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高速公路“顽疾” 岳阳市交通执法部门动真格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2-11-24 15:13:19

随着“轰”的一声G0422武深高速K215+768米鹳头岭仙江大桥左侧建筑控制区内,一处面积约18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倒地11月22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联合当地公安、城管、应急、高速集团养护、路产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执法车辆6台,对辖区内高速公路违法建筑及非法占有桥涵下空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当地极少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非法占用桥涵下空间,私拉电线、堆放杂物、圈养家畜,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严重危及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根据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部署精神,在支队的统一调度下,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将辖区内高速公路桥涵下空间清理、建筑控制区管控工作列入今年第四季度工作重点,充分依托高速公路各职能部门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前期排查走访中发现,在G0422武深高速南往北方向k215十768米鹳头岭仙江大桥左侧建筑控制区内,有一栋约180平方米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该房屋距离G0422线仙江大桥外侧边缘3米。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系平江县梅仙镇稻田村居民林某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私建冷库,用于出租。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执法人员当即向违建户主林某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同时,二中队执法人员会同平江县顽瘴痼疾整治办和当地乡镇多次上门做工作,对户主不厌其烦地讲解高速公路法律法规,但林某置若罔闻。拆除行动前,执法人员向当地村组居民广泛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11月22日,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联合当地公安、城管、应急、高速集团养护、路产等部门,对林某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建的冷库进行了强制拆除,围观的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赞。



针对危及辖区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二中队紧密结合支队正在开展的“四亮”、“以人民为中心,建清廉交通执法队伍”主题活动,按照支队统一部署,迅速建立台账,及时召开“路地”联席会议,商讨方案、细化措施,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同时,做到宣传与整治并举,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强拆行动时尽量使违建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整治行动中,辖区大部分桥涵地处偏离公路的位置,给机械作业带来了困难,二中队和高速集团养护人员仅靠手拆肩扛人工作业形式,完成了辖区高速公路下面的15处人行通道、8座桥梁桥涵下空间清理。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二中队全体执法人员共清理辖区桥涵下空间20余处,拆除牲畜、家禽圈养棚12处,计120余平方米;清理堆放杂物、废旧家具、建筑垃圾200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2处,计250余平方米。执法人员认真对照整治台账实施拉网式排查、清理,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清理不留隐患,问题逐一销号。


后段,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将密切与辖区高速路产、当地政府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进一步依托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彻底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整洁、舒适、安全、便捷的公路通行环境。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彭杨 通讯员 赵立文 陈越

责任编辑: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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