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11月15日上午,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多起案件。临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临湘三中法治副校长方美玉,刑事审判庭庭长胥出凤邀请临湘三中5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易某、潘某、何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卡出售,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2021年4月,被告人谌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仍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赃款,并协助将赃款转移至指定账户。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除出售银行卡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该银行卡内的涉案资金。
根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当庭对五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四千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现场

▲当庭宣判
普法课堂
庭审后,方美玉以“反诈进课堂•法徽护成长”为主题,结合本次集中审理宣判的案件内容,向旁听师生详细讲解了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什么会走向犯罪之路以及犯罪的法律后果等。并就出售“两卡”后引发的盗窃、抢劫等“黑吃黑”问题向师生们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




近年来,临湘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法治讲堂等活动,护佑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有效转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工作成果,积极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为法治临湘建设提供坚定的司法保障。
11月15日上午,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多起案件。临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临湘三中法治副校长方美玉,刑事审判庭庭长胥出凤邀请临湘三中5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易某、潘某、何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卡出售,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2021年4月,被告人谌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仍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接收赃款,并协助将赃款转移至指定账户。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除出售银行卡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该银行卡内的涉案资金。
根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当庭对五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四千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现场

▲当庭宣判
普法课堂
庭审后,方美玉以“反诈进课堂•法徽护成长”为主题,结合本次集中审理宣判的案件内容,向旁听师生详细讲解了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什么会走向犯罪之路以及犯罪的法律后果等。并就出售“两卡”后引发的盗窃、抢劫等“黑吃黑”问题向师生们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