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李 璐)云溪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护长江•增殖放流保生态”活动。在云溪区道仁矶原汽运码头,15名当事人自愿履行增殖放流民事责任,购买36万尾鱼苗放流长江,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当事人黄某:经过江边,看到有人在钓鱼,抱着侥幸心理钓了两条鱼上来吃,深刻地认识到这是个错误,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类似的错误,尽力保护好生态。
今年上半年,云溪区检察院办理了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的15名当事人,在长江禁捕区域内使用明令禁止的锚钩、耙钩、弹弓射鱼器等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因情节较轻,7起案件已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另外4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云溪区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许博:我们希望通过“惩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使受损害的渔业生态资源得到及时修复,同时对被告人进行宣传普法教育。我们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规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