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在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岳阳红星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1日,主会场设在湖南大学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同时在省内多个高校设报名点。
中南大学分会场设在中南大学立德厅(岳麓区中南大学三五食堂右侧四楼);
湖南师范大学分会场设在湖南师范大学木兰路篮球场入口处(本部食堂门口);
湘潭大学分会场设在湘潭大学服务大楼100教室;
长沙理工大学分会场设在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西侧就业“一站式”服务大厅;
湖南农业大学分会场设在湖南农业大学文渊馆一楼大厅;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分会场设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体艺馆前厅;
湖南工商大学分会场设在湖南工商大学经管大楼B座二楼;
湖南理工学院分会场设在湖南理工学院(东院)综合楼门口和(南院)新图书馆门口。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提交资料。
3.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4.报名注意事项。
(1)“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分为“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每名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在“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或“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报考1个岗位,也可以选择在“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各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未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基础评分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基础评分,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资格复审;基础评分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或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县市区的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请于面试开考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本次“四海揽才”面试的考生可免费入住岳阳市青年人才驿站,报销往返主要交通费用,并可凭面试准考证免费游览岳阳楼。
(六)综合成绩合成
1.市直事业单位综合成绩=基础评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市直事业单位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职称高低排名。
3.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成绩合成及体检对象确定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基础评分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等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招聘单位一律与聘用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补办聘用手续。
3.因聘用人员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基础评分、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从长沙地区外来应聘报名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本人核酸检测呈阴性报告;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场所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现场报名。
后续招聘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