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以法为据守护“在河之洲” 岳阳绘就生态美景图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2-06-06 1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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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湿地照片。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诗经》中开篇即以湿地起兴,浅滩绿洲飞鸟,一幅湿地生态图跃然纸上。


为守护这份诗意之美,当代人以法立框,为这幅湿地生态图加上了法治保护框。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次从湿地生态系统角度出发进行立法,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进入“全法治轨道”。


《湿地保护法》共7章65条,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用法治方式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湖南省湿地面积达1530万亩。其中,岳阳市湿地总面积为367万亩,占全省湿地面积约24%,岳阳湿地保护工作举足轻重。


“岳阳全市共有管辖区域9块重要湿地,湿地面积约占全市面积16.29%,全市湿地保护率为71.86%。”岳阳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姜国强介绍说,1992年,东洞庭湖作为我国六块重要湿地之一,第一批加入国际重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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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在岳阳湘阴横岭湖自然保护区觅食。


01

为“湿地”独家冠名立法

告别“九龙治水”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但在《湿地保护法》实施之前,涉及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散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


湿地保护涉及多部门,“九龙治水”成为湿地管理的难题。


“《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对湿地生态空间、湿地要素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统筹管理有了更统一的法律依据,解决各部门界限不明问题。我们执法更有力度,便于统一管理。”姜国强表示。


《湿地保护法》第5条明确,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等。明确由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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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洞庭湖湿地,岳阳市林科所工作人员收集野生种质资源。


“该法中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有力推动了湿地保护的高速态势发展。”姜国强补充。

《湿地保护法》第6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协调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同时,该法第49条明确,国家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责任落实。


02

以法为尺

执法有理更有据


“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对破坏和擅自占用湿地处罚量化,”姜国强认为,《湿地保护法》增加了基层执法的可操作性。


如该法明确规定,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严重破坏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处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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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洞庭湖畔,昔日脏乱差的华龙码头蝶变成网红景点“江豚湾”。


“破坏湿地,不只是交罚款了事,还得限期按要求修复,《湿地保护法》就是要将湿地保护到底。”

该法第43条明确:修复重要湿地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复。


重要湿地修复完成后,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依法公开修复情况。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并根据需要开展修复效果后期评估。


岳阳地处长江中游,拥有163公里的长江岸线、60%以上的洞庭湖水域面积、1500多平方公里的东洞庭湖湿地,是长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与治理的主战场。


2018年,岳阳出台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生态保护相关制度不断完善。


姜国强表示,《湿地保护法》对地方制定保护法规或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性,同时,将以该法实施为契机,结合岳阳市实际情况,请求市委市政府相续出台地方性法规,有效保护全市湿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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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宋自力带队调研东洞庭湖生态基围。



03

有数可查 有据可依

生态图色彩缤纷


湖南是全国候鸟迁飞的主要通道省份之一,浩瀚洞庭湖成为候鸟天堂,每年10月至翌年3月,都有几十万只候鸟万里迢迢,赶一场与湿地的约会。

“《湿地保护法》提出了对水鸟及水生生物的特别保护。”岳阳市湿地中心主任周军提到,这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该法第30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湿地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岳阳地区湿地主要保护对象为区域内以鸟类、麋鹿、江豚等为代表的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和以东洞庭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系统。记录在册鸟类359种,淡水鱼类117种,野生植物和归化植物1186种,生态种类繁多复杂。


“湿地保护千头万绪,数据支撑和生态监测让湿地保护有数可查,有据可依。”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洞庭湖站站长谢永宏研究员表示,《湿地保护法》将多项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如对湿地保护与利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摸清家底,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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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1年,洞庭湖水体总氮浓度变化表,水质提升。


2021年,湖南省林业局委托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牵头,联合多家单位,通过合作研究,以2015-2021年连续监测数据为基础,结合遥感解译、统计分析等方法,分别对景观格局、生物多样性(植物、水鸟)、水质等生态状况变化进行了评估,同时对芦苇弃收后的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矮围的水鸟保育功能进行了系统分析,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监测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2015年以来,洞庭湖湿地景观稳定性显著增强,栖息的候鸟数量显著增加,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20年岳阳成功举办十一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环洞庭湖越冬水鸟数量达28.8万多只,同比增长16.6%,“中国观鸟之都”实至名归。


近年来,岳阳湿地生态保护工作遵循“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为原则,主要以湿地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以鸟类监测、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与管理等为次的建设布局,湿地保护系统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提升。


“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范仲淹曾将洞庭湖湿地写进《岳阳楼记》,时节如流,曾绘就湿地生态美景的文笔注入了现代法治的墨水,一笔一画为湿地保护增色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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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越冬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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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潮的螃蟹
责任编辑: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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