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长塘镇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早日融入社会。
长塘镇托坝社区居民周某良今年52岁,家中有老有小,曾因驾驶无牌摩托车意外撞死一名老人被判处缓刑1年6个月,在长塘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学习。如今周某良在市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长塘镇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找到当地的一家建筑公司,推荐了周某良到该公司做小工。
长塘镇托坝社区社矫人员周某良:“非常感谢(长塘镇司法所)汤所长能给我在困难中找到工作,让我能够维持家庭的生活,今后我一定主动接受矫正,认真改正错误,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宽容。”
一直以来,长塘镇司法所坚持依法监管和帮扶感化双管齐下,注重社区矫正“德法同行”,用心用情用力为社矫人员送去重获美好生活的“定心丸”,用实际行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拉近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截至目前,长塘镇司法所负责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