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者案发地植树造林 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2-03-22 21:03:40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李璐 陶江云)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普法宣传效果,市中级法院判罚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当事人,在案发地植树造林,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在岳阳市法检两院干警的监督下,任某等人在市江豚保护协会志愿者的帮助下,来到湘阴县洋沙湖沿线河岸栽下500棵柳树,并向附近居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


当事人任某:以后不会非法狩猎了,这里我也会经常来看一下的,保证树苗成活。


去年,任某等四人多次在湘阴县、汨罗市境内的山林上,放置由警报装置和弹簧套组成的猎捕工具,共猎捕华南野猪、麂子、猪獾、木兰楚香猪若干只,其中华南野猪、麂子、猪獾属于保护动物。此前,任某等四人犯非法狩猎罪,已被湘阴县法院判处刑罚。


市中级法院环资庭负责人程鹏:对被告本人起到一个司法上的惩戒作用,第二个是我们在现场进行植树造林,能够更好地在本地、当地进行宣传,起到一个宣传教育作用。


2018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00余件,并建成14个集“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基地。案件审理中,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集中替代性修复,将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效统一。



责任编辑:周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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