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2-02-21 19:19:45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 近日,黄某辉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黄某辉等八人使用自制电网、丝网、地笼网等禁用工具,在洞庭湖水域非法捕捞近40次,捕获渔获物一万余斤,非法获利1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辉等八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禁捕期使用电捕鱼的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一审宣判黄某辉等八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拘役三个月,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及所涉犯罪工具。八名被告人共同购买价值21.1万元的成鱼或鱼苗,投放洞庭湖修复生态,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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