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确保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水上治安稳定,12月30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牵头组织开展“洞庭清波”联合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联合开展了“中国(湖南岳阳)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执法监管“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打击背包式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禁捕水域“三无”船舶及水上浮动设施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全市共清理涉渔“三无”船舶85艘,办违法违规案件308件,行政处罚10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16人,办理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案件数量8件,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工作,禁捕水域渔业资源恢复较快。
特别是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将36种渔具列为禁用渔具,在禁捕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违法捕捞,可依据刑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目前,我市各级共查处类似违法案件64起,行政处罚27人,刑事拘留52人。
此外,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违反规定者,可处没收钓具,没收违法所得的相关处罚。农业农村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也将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违规垂钓者,可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下阶段将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共同筑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坚固防线。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捕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捕捞,不在禁钓区垂钓,当好禁渔的宣传员、监察员,为守护好一江碧水,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做好应有的贡献。
岳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龚艳 通讯员 邓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