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杨卿 廖湘明)五年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取得明显成效,为岳阳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民生改善贡献了人大力量和智慧。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保护和治理中的机构与职责、规划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填补了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的空白,标志着东洞庭湖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法制轨道。2020年,《人民日报》以“一泓碧水,细管长护”为题,介绍了岳阳地方立法保护洞庭湖的经验。
五年间,我市陆续出台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涵盖了大气、山、水、河道等领域。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张鸿:把由部门间的独角戏变成了部门通力合作来保护洞庭湖,明确了一些违法方面的法律责任,让我们以后执法有了依据。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以保证法规制度设计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完善立法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发布实施了《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余子鹏:推进特色立法,聚焦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足“小切口”,实行“小快灵”,为城市发展疏堵点消盲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曾向我市反馈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契机,打造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的典型模板,由市人大环资委牵头进行高频率跟踪督查,目前,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已达到整改前的300%。
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部长 孟志军:我们按照市人大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工作,污水处理厂在整改之前处理量每天只有5000吨左右,现在已经提高到了16000吨。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水、土、固废等生态环保各重要领域开展监督,取得了突出成效,共开展环保相关执法检查5次,指出共性问题19个,个性问题32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或正按时序整改中。
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 余风祥:今后将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围绕地方性环保法规,贯彻实施各级环保督查、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垃圾分类及垃圾资源化处置等工作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