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罗远 廖湘明 岳阳县台 付琴)锚鱼是一种“大小通杀”式的捕捞方式,对水生动物危害很大。12月1号,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将锚鱼钩等36种渔具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虽有明令禁止,但还是有人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近日,我市办理了环洞庭湖区域首例锚鱼入刑案件。
12月6号晚上,两名男子在东洞庭湖使用锚钩非法捕捞时,被夜巡的岳阳县渔政局和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现场缴获两套五爪锚钩和渔获物,犯罪嫌疑人胡某和罗某已被依法刑拘。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副局长李海波:这是五爪锚钩,钢制的很结实,加上下面的这根线也很结实,能够承受100多斤的拉力,如果一旦挂上江豚,就会将江豚挂伤,甚至致死。
李海波介绍,随着洞庭湖进入枯水期,大型种鱼、江豚的活动区域更加靠近岸边,锚鱼这种“大小通杀”的捕捞方式,对水生保护动物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根据农业农村部《通告》,锚鱼这种违法行为可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副局长李海波:这是一种行为犯法,使用了这样的工具进行捕捞的话,不论鱼获物的多少,都要入刑,当然你对大型的种鱼或者是江豚造成了危害,那么情节就属于非常严重。
目前,渔政、公安等多部门正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蹲守相结合的模式,坚决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守护好一江碧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