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余佳敏 通讯员 袁小妹)11月13日16时,卢某驾驶小型汽车(载卢某桃、汪某)沿G536自汨罗市往平江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平江县伍市镇工业园十字路口地段时,与前方同方向由李某驾驶的小车(载卢某莲)尾部相撞。造成卢某桃、汪某、卢某莲、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最后民警认定:卢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规范操作,未确保安全,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
编审:刘军晖 方玉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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