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两男子酒后驾车,双双被查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1-11-09 09:45:06

岳阳广电媒体讯(通讯员 李发建)11月5日,华容县两男子中午同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双双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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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中午,刘某鹏(男,华容县万庾镇人)、郑某龙(男,华容县三封寺镇人)朋友家同桌“吃长伙”并喝了些酒,相约饭后驾车去某农庄娱乐。13时许,在华容县职业中专前路段,分别驾驶车牌号为湘F8LXXX、湘F29XXX小型汽车的刘某鹏、郑某龙,被正在开展交通违法巡查的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章华中队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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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鹏其酒精含量为41.mg/100ml;郑某龙其酒精含量为35.5mg/100mI,二人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依法对刘某鹏予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理,对郑某龙予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理。

责任编辑:潘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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