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党史·每日一课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通过

来源:智慧岳阳 发布时间:2021-08-12 12:39:11

百集微纪录片

《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

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历史高度

撷取中国革命 建设 改革

历程中的重要事件

用历史故事的形式

形象展示百年大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

每集以8分钟的时长生动讲述一个故事

和航小天一起来看第七十六集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通过


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全部在押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并给予公民权。

两天后,也就是1975年3月19日,在辽宁抚顺战犯管理所,战犯们集中到大食堂收听广播,当“释放全部在押战犯”的消息从播音员口中一字一句吐出时,大厅立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很多人激动得泪流满面,他们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从这里出去。


至此,新中国成立后在押的最后一批293名战争罪犯全部处理完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28年的顽强斗争,付出巨大牺牲,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那些在历次战争中犯下反共反人民累累罪行的战争罪犯,成了人民的阶下囚。该如何处理这些战犯,是一个考验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政治智慧的问题。

中共中央决定采取教育改造的政策,使他们成为反省罪恶、拥护新社会的新人。为了实行这一政策,负责管理战犯的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精心安排,为战犯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劳动改造的环境。


1959年国庆节前,根据毛泽东的建议,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庆祝新中国成立十周年时,对经过劳动改造、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末代皇帝溥仪作为001号,获得特赦。

此后,又在1960、1961、1963、1964、1966年进行了5次特赦。


1975年,周恩来根据党中央、毛泽东的指示,提出关于特赦全部在押战犯的建议,3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战争罪犯实行的惩办和宽大相结合、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政策,获得了伟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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