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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事件,“恶搞”乎?
居然发表于:2007-3-25 21:31:24
自从有了网络以来,“文坛”或者大而言之文化领域,就没有消停过,而且还专门为这样的行为冠之以“恶搞”。近了点的说,韩白之争,赵丽华诗歌事件,这次又来了个作家洪峰沿街乞讨,抗议沈阳文化局拒发工资。
洪峰这次过激或者出格行为,是不是也是又一次的“恶搞”呢?
洪峰,我是读过他的作品的,九十年代,他也算是有点名气的小说家。只是慢慢的,文学刊物上很少看到他的名字,但在一些体育报刊上会有他的评球专栏。他球评写得很好,也觉得他在这一块会有很好的发挥,就如李杭育不写小说写乐评钻进音乐的神奇世界一样,当然,体育专栏的稿酬也是不菲的。诚然,我还不是太了解沈阳文化局拒发洪峰的工资是其的不务正业还是另有原因,起码,洪峰是沈阳文化局的一员肯定是成立的。既然是文化局的人,拒发其生存资料,理亏自在文化局。
先不要去讨论什么作家既然拿了版税又要领工资,这是一个体制的问题,应该先撇开。文化局是一个国家机构,它不但掌管操控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同时也管理一些职业的文化人。就洪峰而言,文化局对他有生杀予夺的权利,而要挑战这样一个权利机构,洪峰太弱小了,就象民告官一样,最终的下场自然是以卵击石。洪峰是聪明的,所谓的正规路线是扭转不了他的局面,因此,最终他上演了那出沿街乞讨的荒唐剧,或许这其中还利用他作为一个名作家的轰动效应也未可知。但是,如果我们把这样事件也叫“恶搞”,是不是让人心酸了一点。
自古就有“十儒九丐”一说,作为作家洪峰不可能不知道。也作为一个文化人的尊严,洪峰断然不会把自己等同为一个乞丐,哪怕是扮演也不会有人会去出此下策,当然,不是乞丐的人格就一定低下。这样说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洪峰陷入了一种无门的境地,他的权利已经触礁了。
我们是生活在体制的天空下,也是生活在一张无形网中。很多时候,我们除了顺从,还能有什么办法。个人的力量真是太渺小了,多少的强权和暴政在虎视眈眈,而一旦执政者或掌握权力的人稍有播弄,罪恶就会降临。公正和道义,还睡在乌托邦的世界里。从洪峰事件中,我能看到他的无奈,当然也有他无奈之后的极端之举。我也想这件事不会仅仅是一个“恶搞”来得这么简单。 
我自从辞了斑竹以后,决计不问网上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因为我觉得有很多的人,吃饱撑了后,喜欢在网上无事生非,或以骂人为乐,或制造点响动好让你给他一点青眼。网络太浮躁了,浮躁到让你心有所失。但,洪峰事件我倒是觉得一论,因为这样困惑和闹剧天天都在上演,只是展示的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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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洪峰事件,“恶搞”乎?
谭樱桃发表于:2007-5-16 17:16:44
看来博主是一个谨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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