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夜间被盗,老板不报警,却要值班员工赔。值班员工邢先生很郁闷,来电询问这事应由哪方负责。
邢先生称,今年他在我市一家电脑公司工作,签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一个多月后轮到他独自上夜班,当晚有一批货送到,其中包括一个液晶电脑显示器。凌晨4时左右,两天前与公司经理发生口角后辞职的老员工熊先生来到公司,5时左右离开,事后邢发现液晶显示器不见了。
邢向公司反映了此事,却被告知当晚他值班,丢了东西由他赔偿。邢觉得很冤枉,要求查看当日的监控器录像,“公司没有报警,凭什么让我赔偿损失”。对此,公司彭老板称,录像模糊不清,看了也认不出小偷是谁。现在抓不到小偷,理应由值班人负责。
对此,我市一律师事务所徐律师表示,公司应报警,并积极提供录像等证据。如果警方在规定破案时间内无法破案,公司可找值班员工赔偿,如今后抓到小偷,值班员工可找小偷追偿。(杨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