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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消费者李女士向市消委投诉:“今年‘五一’期间,我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但是,没用多久该洗衣机就出现了排水故障。商家多次派人来修,都没修好。我想换货,商家说我购买的是样机不能换。”
记者调查
李女士说,她购买的这台洗衣机是样品,原价1800元,她只花了600元。当时销售人员说样机并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放在卖场里展示,展示时间大约有半年,对机器的性能并没有影响。因为便宜,李女士就买了。但是,当时销售人员在发票上注明了“样机不能退换,只能修理”的字样。没想到,买回家不到两个月就出了问题。虽然维修人员前后上门5次,都没能完全修好。
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记者、市消委与该洗衣机商家进行了联系。商家相关人员证实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本来他们想破例给李女士换一台,但是没有相同型号的样机,又不能用正常机换,所以没法提供换货服务。后经协调,李女士在补交了一些钱后,换了另一个型号的新产品。
记者了解到,打折出售已经成为厂商处理样机的惯用手段。这就吸引了众多“省钱族”的眼球。
市消费者委员会认为,由于样机属于特殊商品,厂商一般都是只修不换。如果标明系“处理品”,产品就表示失去了“三包”的条件。
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能仅仅选择便宜,还要充分认识到样机所带来的风险。在购买时,消费者一定要同商家签订售后服务协定。而商家在出售样机时应告知消费者,样机存在哪些瑕疵、能够享受哪些服务,让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记者 左花 通讯员 周伟平 实习生 陈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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