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下月起,我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城区最低月工资为580元,县(市)区为56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岳阳市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08年7月1日开始,至2009年6月30日,全市执行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岳阳市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56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为58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行政区为5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为7元/小时。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指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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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已出台。其中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作为今年全市职工平均货币增长的调控目标;增长基准上线为20%,作为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增长基准下线为6%,作为保障职工市级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记者 郝家勇 通讯员 贺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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