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拟年内更新公交车200辆,市财政每辆给予4万元补贴。以此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出行服务。
我市道路交通资源有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数量激增,城市道路资源日趋紧张,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频繁、市民出行不便。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参照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正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规定,科学编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优先地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主要是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纳人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决算按比例投入。完善补贴和补偿制度,城市公交车辆的更新,由市财政对每台车给予定额补贴,对购车资金补贴后不足部分,采取企业贷款、政府贴息的方式解决。对市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 (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学生等免费或优惠乘车),由市财政每年给予适当补偿。实行政策性亏损专项补贴制度,除成品油改革补贴按照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外,对因实行低票价造成市公交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市财政每年定额补贴。
(瞿朝辉 赵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