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新闻资讯 > 岳阳热线>正文
产权单位和我争房子补偿金怎么办?
新闻热线:2959096  来源:洞庭之声报
关键字:

 

      
        手机号为139★★★★3366的读者发来短信:我是房子的承租人,按规定我应得到征地补赏金额的40%,产权人为60%,现在产权单位和我争这40%,我该怎么办?


        记者回复:律师认为,因为拆迁款是由地价款、房屋重置款、营业补偿等项目构成。对于营业补偿款,您应该全部主张自己的权利。

本文编辑:张可 发布时间:2008年5月5日 11时52分50秒
请进入岳阳论坛“新闻时评”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岳阳新闻网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最近新闻
·产权单位和我争房子补偿金怎么办?
·房子拍卖可作他用吗?
·如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10人皇马最后5分钟2-1惊魂逆转 第31次夺冠
·因扎吉卡卡建功 AC米兰2-1国米升第四
·德甲-拜仁战平提前3轮第21次夺冠
·有了“武器”还要敢于维权
·“五四”精神与奥运火炬传递
·上海公交车爆燃3人死亡20多人受伤(图)
·世纪男科医院免费派发药品50万份
推荐图文
上海公交车爆燃3人死亡
岳阳加油站暂时实行限
首批运动员正式入住青
央视女主持人疑似“凸
视觉焦点
自来水复开通要交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