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血型是A,RH(D)阳性。HLA配型为:{A11,A24(9)}{B75(15),B60(40)}{DR8,DR—}。今年37岁,身高176,体重86公斤,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史。现因家里有急事特需用钱所以决定有偿捐献本人活体肾器官一个,价格是20万元。如有人能对上配型认为物有所值请速与我联系,详情面谈。本人真心诚意。
| 康笃华律师:参考意见 |
2008-04-30 10:37:52 |
个人认为,我们国家现在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规范,只是有国务院、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我国目前对捐献人体器官实行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鼓励个人身后捐献人体器官。
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