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新闻资讯 > 财经>正文
证监会表示将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
新闻热线:295909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关键字: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正研究改革证券账户管理制度

  或将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 

  □本报记者 钟正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改革证券账户管理制度,以提高效率,并提高投资者的使用便利性。

  据该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下一步将改革目前一人一户的证券账户制度,其中一条主要思路是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户,以提高投资者的使用便利性,满足证券公司自营、基金公司、QFII等大资金对组合投资的需求。“个人投资者有条件的也可以放开,这就像同一储户在工行的不同储蓄所可以办几个存折,只要是实名,不会影响监管。”

  另一改革思路是多市场同一账户,给予不同的投资者不同权限,如有的投资者账户只能买卖A股,而有的还可以做一些门槛更高的投资。

  对于证券账户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等到账户规范工作收尾之后才会着手账户改革工作。 

  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按照现行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账户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其中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证券账户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上证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深交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

本文编辑:毛迎燕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9日 9时3分34秒
请进入岳阳论坛“新闻时评”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岳阳新闻网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最近新闻
·证监会表示将对有条件的投资者放开同名多账
·传运营商掌门人调整出新方案 业内称不太靠谱
·山东火车相撞死亡人数增至70人(图)
·南京城管殴打市民事件今日可能公布调查结果
·奥运圣火抵达胡志明市 60名火炬手将参加传递
·岳阳新闻网视频节目正式开通[视频]
·宋慧乔整容前后对比图曝光 天然美貌遭质疑
·杨紫琼避谈梁洛施 否认7月与男友完婚
·《功夫之王》首周末票房出炉 成“垄断式”
·传刘嘉玲下月戛纳影展上与梁朝伟宣布婚期
推荐图文
岳阳新闻网视频节目正
岳阳万人长跑迎奥运活
胶济铁路两列客车相撞
大陆“琼瑶”千寻做客
视觉焦点
电煤告急!全国总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