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消协发布警示 多数实木地板不适合地暖 |
| |
中消协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指出,如果选用不合适的地板用于地面采暖,不仅会造成能耗过大,还会影响散热效果。中消协提醒,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必须与地面供暖系统配套,多数实木地板并不适用。
为防止误购后出现纠纷,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在合同上标注“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内容。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安装时要遵循规律,室内温度不能太低,水泥地面避免用钉损坏地面供暖系统。
而对于频繁上市的新产品强化木地板,中消协提醒,消费者最好要求经营者出示对应的标准,并将在质检部门备案的标准号写入合同,以备出现争议时使用。 |
本文编辑:张可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3日 10时13分34秒 |
请进入岳阳论坛“ 新闻时评”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岳阳新闻网发表评论必须 注册] |
|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