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此项收费已经审核 ■律师说法:特殊原因应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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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手机号为138★★★★4598的读者李新发来短信,称其在去年12月28日去缴费点交水费时,由于缴费点电脑故障,未交入而导致停水。后来再去补交水费时,却被告知要交50元钱才能开通自来水。
事实上,向记者反映同一问题的并非一例。
记者调查
就此问题,市自来水公司中心调度室主任刘杨解释,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此项费用为停复水开通费,此项费用已通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即便如此,自来水公司也没有对所有居民收取停复水开通费,而只是按最低标准对那些经常拖欠水费,或久拖不交(费)者的一种惩罚性的收费。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相关人员介绍,这50元钱并非市民所说的罚款,而是物价部门已经核定的停复水工本费。
记者从物价部门出具的一份目前仍然在施行的岳阳市物价局2000第150号文件上看到,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市供水中的实际情况,通过成本测算,经研究,同意市自来水公司在城市供水中试行收取停复水工本费等费用。
文件对岳阳市停水、复水工本费收费标准还作出了具体规定。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收50元是按最低标准折算得来的。
不过,湖南思阳律师事务所李振湘律师认为,市民延期缴纳水费的确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如果是因为停电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供水部门应予免责处理。
(郝家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