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决定自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底,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在岳阳境内实地开展文物调查,以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文物是国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充分发掘、整合文物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为各县、市、区以及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并对近现代工业遗产和居民村落重点普查。普查内容以调查、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复查。
(瞿朝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