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5日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穴草案?雪?穴征求意见稿?雪》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城区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写字楼及个体私营单位人群,发现“带薪年假”已成为上班族热议的话题。不过,大部分人士都希望“纸上的权利”能早日落实。
企业员工:有假也难休
程小姐是供职于某金融公司的职员,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工作2年来她还没休过年假。看到“带薪年假”的消息,她高兴地对同事说,“以后可以名正言顺享受这个福利了!”
而在某科技公司上班的姜先生则表示,当时来公司上班时,人事部门曾告诉他可以带薪年休假,假期的时间与工作年限挂钩。但因为工作关系,他工作5年了从没休过年假。“工作永远做不完,连双休日都加班,更别提带薪休假了。”据记者了解,因巨大的工作压力,使部分人“主动”放弃带薪休假。
私企雇员:休假是件奢侈的事
某民营企业的副经理肖先生介绍,他根本就没把自己列为“带薪年假”的享受人群里。在他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公职人员才可以带薪休假。当记者提起,国家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写明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带薪休假时,他还是表示质疑:“我虽然在公司职位较高,但也是打工的。单位有事你就得来,都将近10年了,从没休过假,就连探亲回家,也得赶到过年过节才行。而且加班也从没有加班费。”同时,他担忧此规定是否能执行。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部分私营企业的员工表示,对于他们打工一族来说,要看老板脸色办事,所以带薪年休假还是件奢侈事。
政府公务员:放不下手里的活
对于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早有公务员休假的规定,因此他们是最早的受益者。某机关办公室王先生告诉记者,确实早就有休假制度,但往往因为工作忙等原因,放不下手里的活,而遗忘了休假。据了解,1991年,国家就曾发出通知,恢复了休假制度,其中规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情况实施,参照党政机关的办法自行决定。但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带薪休假”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变味、走调甚至被忽视。
应尽快出台带薪休假法规
据了解,我国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遗憾的是,目前尚未有相关法律强制实行带薪休假。业内人士认为,休息权是劳动权的一部分。应尽快出台有关带薪年假的法律法规。鉴于很多劳动者因为诸多因素不得不放弃休年假,一般情况下法律应该鼓励劳动者休假。若劳动者不休年假,法律可作强制性规定企业应该发放3倍的加班工资。不少职场人士表示,如果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约束的话,那带薪年休假又会成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周小平 刘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