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 ■800公里以下加收10元;800公里以上(含)加收20元
明日起国内机票价格上涨
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近日联合通知,自今日起调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通知指出,调整后的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自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也就是说,如果旅客在11月5日之前购买了11月5日或者之后的国内机票,仍按照原来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交纳。
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恢复征收起(历经两次上调后)今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当时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100元降低到80元。经过本次上调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年初调整之前的水平。 (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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