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1月2日代表中国政府承诺,全面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到2010年,实现农村医保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11月2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既面临着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运行体制的问题,也存在着城乡间医疗保障的公平问题,可谓错综复杂。但是我国政府始终没有放慢改革的步伐,尤其是在医疗保障“补短”问题上。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不少省级地区已全面推广了这项制度,农民平均参保率达到80%以上,许多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
医疗保障,最大最难的问题就是筹资渠道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也不例外。首先,它实行的是“政府出点钱,村集体出点钱,个人掏点钱”式的集资方式,如果农民所在的村是个贫困村,拿不出资金,这项保障就会打一个折扣;其次,它实行区县统筹的模式,如果区县的财政状况不好,资金同样难以得到保障;最后,它实行“以收定支”,也就是账户里有多少钱,才能给参保的农民报销多少钱。
可以看出,尽管政府在农民医疗保障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由于资金得不到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层次还很低。针对出现的种种问题,有关人士呼吁,应该逐步过渡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终打通与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对接通道,使不同框架内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同一个平台上放大保障功能。
卫生部代表中国政府做出上述承诺,不见了“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等空泛原则,取而代之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支持”等掷地有声的表态,两者对比,体现了政府在这个问题上鲜明、有力的承诺。这不仅回应了“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对接”的社会呼吁,更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根本宗旨,向未来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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