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车船税8月1日正式开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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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柳林 报道 昨日,记者从我市地税局了解到,新版车船税已于8月1日开始在岳阳实行,有车一族可以到各大代收交强险的保险机构缴纳新的车船税了,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都必须从今年开始缴纳车船税。 新的车船税由原来的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税种,除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以外,其它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的公车,都要一视同仁按规定缴税。“湘S”、“湘0”等特殊牌照车辆,也均属于缴税的范围。 市地税局税政二科副主任宾红梅告诉记者,缴纳车船税有2个途径, 纳税人既可以自行向车船注册登记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由相应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如果纳税人不按时申报缴纳车船税,或者在购买“交强险”时拒不缴纳车船税,不仅车辆不能通过交警车辆检测中心的车辆年检环节,税务机关还会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人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她还提醒所有车主: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的,纳税人可凭有关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车船税税款。 |
本文编辑:王颖奇 发布时间:2007年8月13日 10时12分1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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