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手机号134★★★★5086的读者发来短信,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3年,现在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工资? 记者回复:湖南思阳律师事务所李振湘律师认为,像您这种情况,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则需要向您赔偿3个月工资,如果是您自己提出的,则公司不需要向您做出赔偿。 7月30日,手机号138★★★★8970的读者发来短信,我所在的社区每年都收取了我们的物业管理费,但今天我去云溪房产局进行产权过户时房产局还要我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费960元,请问这是否属于重复收费乱收费? 记者回复:岳阳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收费是合理的。 |